東西留在你這裡:那是哪一種,決定了你能不能動它
本站另有一篇談東西忘在外面了,先把地點縮到一個。那一篇站在丟東西的人。這一篇站在撿到的人,而撿到的人有一件事要先做:分清楚這是哪一種。
先分成三種,因為之後的路不一樣
主人是誰你知道,那是最簡單的一種。主人不知道,但東西出現在有人管的地方,那要找的是那個管的人。主人不知道,地方也沒有人管,那你要決定的是自己願意扛多久。
這一步花不到一分鐘,卻決定後面所有的事。
- 實際可以做的
- 知道是誰的:直接聯絡
- 不知道是誰的、地方有人管:交給管的那一方
- 不知道是誰的、地方沒人管:你自己決定要扛多久
先拍一張,然後把它原樣放著
拍下位置與外觀,就算是一件外套也拍。之後要描述、要證明它本來長什麼樣子,靠的是這張。包包、袋子、上鎖的東西,裡面不要翻,除非你要找的就是失主的聯絡方式,而且找到了就停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不是給你的信與包裹,不要拆,但也不要直接丟。那一篇的兩句話在這裡一樣適用,只是換成了實體的東西。
知道是誰的時候,先講清楚你打算放多久
「我先幫你收著」很容易變成三個月。傳訊息的時候把時間講進去:這週末之前你來拿,或者我寄給你、運費算誰的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有人請你在他出門那幾天照看一下,先把幾件事定下來。那一篇裡的「講定」在這裡是同一件事,只是東西已經在你手上了。
租來的地方,前住戶留下的東西是另一種
那不是你的,也未必是房東的。先拍照,然後通知房東或管理處,問他們要怎麼處理以及你可不可以移動它。自己丟掉是最容易出事的做法,因為之後說不清楚。
本站另有一篇(在租屋站)談搬進新住處的第一週,七件該做的事。前住戶留下的東西要放進那一週裡,不要拖到你已經住得很習慣之後。
有些東西有時效,不能等
藥、食物、寵物用品、以及任何看起來像證件或卡片的東西。證件那一類最好當天就交出去,因為對另一端來說,那幾天是他在到處找。
本站另有一篇(在簽證站)談你的官方信件寄到別人那裡,麻煩在於你幾天後才看到。你手上這一份,在對方那一端就是那一篇描述的處境。
要交出去的時候,交給誰、留下什麼
有人管的地方交給管的那一方:櫃檯、管理處、店家。交的時候問一句「你們怎麼記這一筆」,然後把日期、東西、以及收的人記下來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每一邊都說不歸他們管,改問邊界,答案就出來了。交不出去的時候,用那一篇的問法問一次,通常會有人接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跟一個機構要一份紀錄,用他們的名字講。要一張收據或一則書面確認的時候,用同一個說法。
本文的範圍
這一篇談的是流程與要問的問題,也就是做法。它不判斷任何東西的所有權歸誰,不說明任何州對拾得物的規定與保管期限,也不提供法律上的建議。
涉及權利義務的問題請諮詢合格的專業人士,處理方式請以你所在地與該場所的正式說明為準。
重點
先分三種:知道是誰的、不知道但地方有人管、不知道而且沒人管。這一步決定後面所有的事。先拍一張位置與外觀,然後原樣放著;包包與上鎖的東西不要翻,除非是為了找聯絡方式,找到就停。知道是誰的時候,傳訊息把時間講進去,「先幫你收著」很容易變成三個月。租來的地方遇到前住戶的東西,拍照之後通知房東或管理處,問他們怎麼處理、你可不可以移動,自己丟掉最容易出事。藥、食物、以及看起來像證件的東西有時效,證件那一類當天就交出去。交出去的時候問一句「你們怎麼記這一筆」,把日期、東西與收的人記下來。